在加州买房自住的房主们,别忘申请7000美元免税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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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加州买房自住的房主们,别忘申请7000美元免税额

恭喜您完成买房过户,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。那接下来,您可能不久就会收到政府发来的房产税税单。如果您还不了解加州的房产税,建议您先阅读我的相关文章:《在加州买了二手房,为啥要交两份房产税税单?关于房产税您要了解》

除了恭喜您,我还想给您一个温馨提示:如果房子是自住的,快去申请业主财产税豁免来节省房产税的开销。在加州,一月一日拥有并把该住宅作为主要居住场所的房主,是可以获得住宅全额现金价值最高7000美元的减免,从而可以每年节省约70-80美元的房产税。

如何申请呢?房主要根据房子所在的县,联系县评估员来获取。可以搜索:“county名称+homeowners exemption form",比如“Santa Clara county homeowners exemption form”

下图就是Santa Clara County关于房主自住免税额的说明截图。点击”Submit Online"就可以在网上填写该表格了。填表前可以先准备好APN number,就是Assessor Parcel Number,可以在房产税税单上找到。

  

下图是Alameda County的自住房主免税额申请表,仅供大家参考,如果需要请在Alameda County Assessor官方网站上下载。

 

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:

1.您只需要申请一次即可,以后每年都会享受到减免。

2.买房后就尽快申请。如果不晚于2月15日申请,会获得当年全额的豁免。如果在2/16-12/10之间申请,就不会获得全额豁免,具体要和县评估员咨询,在Santa Clara county是可以获得80%的豁免。

3.如果您搬家或不再把该住宅作为主要居住场所,您需要尽快通知县评估员,要求取消自住房主的免税额度豁免。12月10日是最后的期限,否则会有罚金。取消表格如下,仅供参考,若有需要,还请联系当地的县评估员获取最新的表格。